国际交流协力中心竭诚为赴本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服务, 有意向的同 学 可以按以下时间向 东 新大 学国际 交流 协 力中心 报 名。
1. 入学申请>程序
区分 | 时间 | 备注 |
1) 递 交入 学 申 请 表 | 9 月入学生: 6 月1 5 日 ~6 月 30 日 3 月入学生: 1 2 月 3 日~ 1 2 月 15 日 |
来访 报 名 或 邮 寄 报 名 |
2) 审 核 材料 ( 必要时另行 面 试 ) | 7 月 初 / 12 月 底 | 事后通知 |
3) 发 表 录 取結果 | 1 月 1 0 日 以前 / 7月 20 日以前 | 个别通知 |
4) 注册 | 2 月 1 0 日 以前 / 8 月 1 0 日以前 | 本校指定的 银 行 |
5) 发 送 签证认证号码 | 2 月 1 5 日 以前 / 8 月 1 5 日 以前 | E-mail 发送 |
6) 入 学 日期 | 3 月 1 日 / 9 月 1 日 | 开学日期按校历或有调动 |
2 . 申 请 条件
- 新生(1年级) :父母 与学 生 皆 持有 外国国 籍 的外国人 , 在 国内 、 外高中以上 学历 者 ( 或 预 期 毕业 生 )
- 插 班生(3年级) : 父母 与学 生 皆 持有 外国国 籍 的外国人, 满足下列 其中一 项者:
1. 国内 、 外 4 年制大 学 修完 2 年以上 学历 者 或 预 期修完者 。
2. 国内 、 外 2 年或 3 年制 专科 毕业 生 或 预 期 毕业 生 。
- 研 究生 :父母 与学 生 皆 持有 外国国 籍 的外国人,在 国内 、 外 4 年制 本科毕业 生 ( 或 预 期 毕业 生 )
3 . 审核程序
(1) 一审:
- 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
- 评审要素 :成绩单、韩国语水平、 校 长 ( 或指 导 老师 ) 推荐函 、 自我介 绍书
- 评估申请者财政能力
(2) 二审: 面试 ( 必要时另行 面 试 )
4 . 入 学 申 请 材料
1) 入 学 申 请 表一 份
2) 高中毕业证书 ( 预 期 毕业生:预定毕业证书 ) 及特别后学历 证书 原件。
3) 高中 成绩单及 特别后学籍 成 绩 单, 全部成 绩 原件。
4) 户 口薄 ( 证 明 学 生 与 父母 之 间 是 家族 关 系以及 确认为 外 国 人的 认证 材料 ) 原件。
5) 自我介 绍书 ( 本校所定格式) 。
6) 校 长 推荐函或指 导 老师 推荐函 ( 本校所定格式 ) 。
7) 财 力 证 明材料 ( 财 力 担 保人以 父母 为 原 则 ) 。 财 力 证 明材料 ( 财 力 担 保人以 父母 为 原 则 ) 。
(1) 财 力 担 保人的担 负 留 学 生 学费 誓 约书 一 份 ( 本校所定格式 ) 。
(2) 财 力 担 保人 存放三 个 月以上的 10,000 美金以上存款 证 明 书 。
(3) 财 力 担 保人 的在职证明或者 营业执 照 原件。
(4) 财 力 担 保人 的 财产税课税证明或者收入 ( 月收 ) 证明 原件。
8) 出入境事 实证 明 ( 签证 ) 、 护 照、 父母与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 一 份 。
9) 免冠证件 彩色照片 (3 × 5) 四 张 。
5 . 注意事 项
1) 入 学报 名 本校 时 不允 许 同 时报 两 个 以上的 专业 。
2) 双 重 国 籍、无 国 籍者不 视为 外 国 人。
3) 申 请 材料上的 资 料 与 提交申 请 者本 国 法院 证 明材料必 须 一致。如有差 错 , 须 提交申 请 者本 国 法 院 发 放的 证 明 书 。
4) 本校 学 生 须 在 规 定 期限 内 完成 学业 , 学习 期 间 不能以 个 人理由提出休 学 。
5) 招生 简 章上 没 有注明的事 项 ,根 据 本校內部 规 定 处 理。
6) 申 请 人提交的材料中如有不易判 断 的 内 容 时 , 须 要 补 交更 为详细 的材料。
7) 录 取本校后, 办 完 报 名的 学 生,依照法律 规 定,不可 参与 他校或本校其他 专业 的考 试 和面 试 , 违规 者取消 录 取 资 格和入 学资 格。
8) 入学后发现录 取 者所提交的內容 不实或 者 材料是 伪 造 的 ,即使是入 学 的 学 生也 将 入 学资 格取消。
9) 其他不明事 项 ,可以向本校 国际 交流 协 力中心 咨询 。